(2020年6月29日漯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任命:
耿高產為漯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項瑞柱為漯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決定任命:
趙宏宇為漯河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舒暢為漯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胡新保為漯河市商務局局長。
批準任命:
李旭東為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胡亞斌為漯河市源匯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免去:
項瑞柱的漯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預算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李磊的漯河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陳志成的漯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閆晴、馮清華的漯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決定免去:
舒暢的漯河市生態環境局局長職務;
康利民的漯河市商務局局長職務。
批準免去:
李兵的舞陽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